為確保湖南湘新水務環保投資建設有限公司的梅溪湖湖泊水質保障工程防洪影響評價報告編制采購順利推進,現邀請各單位參加本項目詢價,要求如下:
一、項目主要工作內容:
完成梅溪湖湖泊水質保障工程防洪影響評價報告編制工作,詳見附件1。
二、項目進度要求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后3個工作日內書面一次性通知甲方提供編制《防洪影響評價報告》所需的基礎資料和文件;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基礎資料和文件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防洪影響評價報告》編制,并保證達到國際相應法律法規和防洪評價要求,否則乙方應及時進行修改和完善,直至達到相關的要求;乙方在獲得本項目防洪評價報告專家評審會上(或函審)各職能部門及專家審查意見后5個工作日內將修改完善的、滿足審批要求的《防洪影響評價報告》一式6份,并附帶全套電子文件刻錄光盤壹張和U盤儲存,電子文件中的文字為WORD格式、圖形為CAD格式,交付甲方。乙方應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全部防洪影響評價工作,若因甲方未及時提交項目前期資料和文件,影響《防洪影響評價報告》編制的,乙方編制工作可做適當順延。
三、驗收
因乙方原因而導致《防洪影響評價報告》未能通過審批,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并負責對《防洪影響評價報告》進行修改和完善,直至達到相關要求獲得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通過,且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任何額外費用。
四、供應商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
2、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
五、報價及結算方式
1、本次采購費用上限值:75000元,按照優惠率報價,合同總價包干。
2、根據湘江集團采購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第一點第二小點要求,政府投資項目未達到必須招標規模標準的項目,其優惠率不得低于3%。
3、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防洪影響報告編制費用、現場調查費用、專家評審會務費、稅費等乙方完成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的一切費用。
4、支付方式:
4.1 自甲方取得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本項目建設的防洪審批文件原件及乙方提交通過審批的防洪影響報告成果后5個工作日內,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甲方根據合同約定審核確認最終委托費用。若湖南湘江新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財政局抽審抽中,則以抽審審定金額作為結算金額;若管委會財政局抽審未抽中,則以經甲方審核確認的最終委托費用作為結算金額(若甲方為湖南湘江新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湘江集團”)子公司,則以湘江集團確認的最終編制費用作為結算金額),甲方在確認最終結算金額后1個月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最終委托費用,不留尾款。
4.2 當達到合同約定付款條件后,乙方應當書面提出申請并出具合法等額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付款,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六、報價提交方式
有意參加本次詢價采購的供應商請于2021年02月23日15:00前,將報價單及相關資料送至或快遞至指定地點:長沙市岳麓區望城坡街道中一九駿對面湖南湘新楚和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八、評標辦法
在滿足采購需求的前提下,按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
聯系人:陳先生
聯系電話:18908450103
采購人名稱:湖南湘新水務環保投資建設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20日
附件2:梅溪湖湖泊水質保障工程防洪影響評價報告編制詢價文件.docx
責編:
0731-81869999